卡尔·罗杰斯的学习观(文)
卡尔·罗杰斯的学习观:意义学习能把逻辑与直觉、理智与情感、概念与经验、观念与意义等结合在一起。
卡尔·罗杰斯的学习观
可以把学习分成两类,一类学习类似于心理学上的无意义音节的学习。学习者要记住这些无意义音节是一项困难的任务,因为它们是没有生气、枯燥乏味、无关紧要、很快就会忘记的东西。所以,它们一方面不容易学习,另一方面又容易遗忘。罗杰斯认为这类学习只涉及心智,是一种”在颈部以上”发生的学习,它不涉及感情或个人意义,与完整的人无关。
另一类是意义学习。所谓意义学习,不是指那种仅仅涉及事实累积的学习,而是指一种使个体的行为、态度,个性以及在未来选择行动方针时发生重大变化的学习。这不仅仅是一种增长知识的学习,而且是一种与每个人各部分经验都融合在一起的学习。”意义学习能把逻辑与直觉、理智与情感、概念与经验、观念与意义等结合在一起。当我们以这种方式学习时,我们就成了一个完整的人,即成了能够充分利用我们自己所有阳刚和阴柔方面的能力来学习的人。”(罗杰斯,1983)
判断是意义学习还是无意义学习的依据是学习对于个人来说是否是有意义的。只是与学习者的某个部分(如大脑)有关,而与完整的人无关,学习者是不会全身心地投入这种学习的。
罗杰斯批评传统的学校教育把儿童的身心劈开来了:儿童的心到了学校,躯体和四肢也跟着进来了,但他们的感情和情绪只有在校外才能得到自由表达。在他看来,我们不仅完全可以使整个儿童(情感和理智)都进入学校,还可以借此增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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